我校获批教育部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单位
日前,教育部下发《关于批准有关高等学校开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批准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64所高等学校开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我校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成功获批实施教育综合改革试点。据悉,我校是甘肃省唯一获批的试点单位。
教育部开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旨在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和《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进一步推进研究生教育改革与发展,促进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高层次应用型人才的需要,逐步建立和完善具有中国特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制度。为保证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顺利实施,教育部同时下发了《关于实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试点高校充分认识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转变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理念,创新培养模式,改革管理体制,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是具有特定教育职业背景的专业性学位,主要培养面向基础教育及其管理工作需要的高层次人才。它与现行的教育学硕士在学位上处于同一层次,但规格不同,各有侧重。该学位获得者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掌握某门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同时还要懂教育的基本理论和学科教学或教育管理的方法,具有运用所学理论和方法解决学科教学或管理实践中实际问题的能力。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目标是培养教师职业能力高水平和学科专业高水平的“双高”型基础教育师资。教师职业能力高水平是指教育硕士要具有较高的教育能力、教学能力、管理能力、科研能力和自我发展能力等,是教师在实际教育教学实践中获得的专业能力,对于完善个人修养,提高职业威望,增强职业信心和保证教学质量等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学科专业高水平则表现在教育硕士要具备某门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广阔的学术视野,掌握教育规律、了解青少年发展,具有不断更新知识、追逐学术前沿的意识,是教师职业能力高水平的基础阶段,对于融会贯通知识、领会课程标准、提高工作效率和拓展知识面等意义重大。
我校自1996年获批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以来,已获得12种博硕士专业学位类别的授权。此次获准成为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单位,是我校研究生教育在承接国家项目方面的重要突破,是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机遇,对于促进我校乃至西北地区兄弟院校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改革与发展、推进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结构调整与优化都具有重要意义。
(编辑:杨付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