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全校教职工基础信息采集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学院、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为加快国家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教职工基础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13]10号)和甘肃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学校在近日开展全校教职工基础信息采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采集对象。学校在编教师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的教职工和工勤技能岗位的在编职工(附属中学和幼儿园教职工通过其他渠道采集)。采集对象不含离退休教职工和兼职人员。
二、采集方式。数据采集分两种方式进行,专任教师信息由学院通知教师本人在学校网站“校内公告”栏公布的本通知中下载《西北师范大学专任教师基础信息采集表(EXCEL格式)》(见附件1)填写,填写完成后将电子版交学院审核,学院审核汇总后统一报人事处劳资科。其他人员的信息采集由人事处根据人事档案信息填写,填写完成后,将所有采集对象的信息打印表反馈到各单位,由各单位组织教职工本人校对签字确认。
三、采集说明。各学院务必要通知每一位教师严格按照《全国教职工基础信息采集表指标解释(高等学校)》(见附件2)及《基础代码表》(见附件3) 中规定的标准填写信息,包括填写汉字信息前的数字代码,(详情参考表中示例),不得随意填写非指标内的内容。所有标有“★”的栏目必须填写,并对专任教师填报的EXCEL信息采集表进行审核、汇总,尤其对教师资格证情况、学历学位证明、获得重要奖励等信息要进行确认,审核汇总后按时报送。
四、采集时间。各学院要在10月21日(星期一)下午6:00下班前务必将专任教师EXCEL信息采集汇总表报送到人事处劳资科(教学9号楼1414房间)或发至rslzk@nwnu.edu.cn。
五、工作要求
1、教职工基础信息采集工作要求高,任务重,时间紧,涉及到每一位教职工的切身利益,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教职工基础信息采集工作,加强领导,协调配合,周密安排,责任到人,做到“谁填报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保证数据准确、真实,确保每位教职工的知情权,按时完成报送工作。
2、各学院务必要联系因出差、外地学习等原因不在学校的教职工,让其委托家属或者同事完成填报确认工作。
六、填写说明
1、填写信息必须与规定的指标填写一致,包括信息前的数字代码,如011-教授、201-哲学博士学位均为正确填写格式,若填写为教授、博士、哲学博士学位均为错误填写。表格可通过已有的下拉选择框(单选)、弹出选择框及手工输入框填写,如果在EXCEL模板中无法弹出复选框和树形选择框,则可直接在对应栏中输入“代码-选项汉字名称”,如果是复选,“代码-选项汉字名称”间用逗号隔开。
2、学院在数据汇总中复制专职教师信息后,一定要选择性粘贴,选择数值后粘贴信息,防止覆盖信息采集表原有格式。
3、在填报中有关excel表格出现错误问题请参考《Excel填报模板常见问题及对策》(见附件4)。
4、其他有关填报问题请咨询本学院办公室相关工作人员。
七、人事处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梧霖
电话:7971962
相关工作人员QQ群:237479618
附件:
二〇一三年十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