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师范学院和我校签署友好合作协议
10月22日,宁夏师范学院李星院长一行7人来校调研,并与我校签订了友好合作协议。校长刘仲奎、副校长田澍与学校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座谈会及签约仪式。
座谈会上,刘仲奎校长介绍了我校历史沿革和基本情况。李星院长畅叙了两校历史渊源和友谊,介绍了宁夏师范学院的办学历史和发展现状。我校研究生院、教务处等部门负责人就教育专业硕士研究生招生情况、培养模式和导师遴选考核、教师教育改革基础与推进计划、教师专业能力培养体系等与考察组成员进行了交流。
刘仲奎校长和李星院长签订了两校友好合作协议。根据协议,今后双方将在师资队伍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等领域开展深入交流合作,按照“优势互补、友好协作、共同发展、互惠互利”的原则,推动两校又好又快发展。
会后,调研组与我校对口单位实地洽谈了具体合作事宜,并参观了校史馆、博物馆。
(编辑:吴晓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