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6年学校学术年历事项(活动)的通知
各学院、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学校2016年工作要点,统筹学校各类学术、管理活动,以增强工作的计划性、前瞻性,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现将报送学术年历事项(活动)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事项(活动)范围:需校领导出席的学术活动,国家级、省级学术会议、评审会,需学校层面协调的2016年重点工作以及每年的常规工作。
二、上报学术年历事项(活动)应包含时间(具体到起止日期)、具体工作任务、负责人、负责单位、协同单位等信息,填写表格及具体要求见附件1。
三、请各单位于3月10日下午6点前将纸质材料经单位负责人审签盖章后,报送至教务处办公室(教学9号楼1313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369663224@qq.com邮箱。填表过程中如有疑问,请与教务处办公室联系。联系人:鲁文平 电话:7971691。
附件:1、2016年学术年历事项(活动)统计
学校办公室 教务处
2016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