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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虎教授:以表演为龙头 促进音乐教学科研全面发展

          马克思主义唯物认识论认为:一切认识都来源于实践,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些形而上的哲学理论很好地揭示了音乐教学、科研与音乐表演实践之间的关系。音乐人才培养最基础的形式是课堂教学,但最好的音乐技能提高方式、最终的培养质量检验方式却是舞台实践。舞台实践是音乐课堂教学的进一步延伸和发展,更是提高学生总体音乐素质的重要途径。舞台实践的经验总结升华为理论知识又可以促进音乐学领域科研活动的有效开展。
        音乐是声音的艺术、听觉的艺术,也是表演的艺术。
       “音乐是凭借声波振动而存在、在时间中展现、通过人类听觉器官而引起各种情绪反应和情感体验的艺术门类。”
        音乐专业性的学习内容包括音乐理论、音乐创作、音乐表演技能和音乐表演实践等多个方面。其中音乐理论是对音乐的描述和对音乐艺术规律性的揭示;音乐创作是对音乐文本(记录音乐的符号和载体)的写作;音乐表演技能是声乐、器乐表演赖以进行的工具和手段。它们都不是严格意义上的音乐,音乐的本体是活生生的音响。
        一位音乐大师甚至这样说:“用语言和文字来谈论音乐是再愚蠢不过的事!”
        音乐作品必须通过歌唱家演奏家的表演,才能以音乐音响的形态呈示给观众,引起观众心灵与身体的反应和共鸣。音乐表演是沟通音乐家与听众之间的桥梁。
        当然,民族音乐学学者并不认同这样的理解,他们从更广阔的角度来看待和研究音乐。“在民族音乐学理论话语中,任何音乐本体,都是三维合成结构。也就是说:音乐的声音,是本体;音乐的概念,是本体;音乐的行为,也是本体。”
        我国师范院校的音乐学科近十几年来才陆续开设了各种非师范专业,而历史上则一直以师范教育为主。关于师范院校音乐人才培养的规格和模式,数十年来大家基本认同“一专多能”的说法,即毕业生有一定的专业技能,又有胜任中学音乐课程教学和组织文艺活动的能力。但在教学实践中,许多师范院校音乐专业对专业水平的追求则往往和专业音乐院校看齐。一些老专家对此现象不断提出批评,著名音乐教育家赵沨先生曾在一次全国会议上批评师范音乐教育专业培养的学生“既不能上舞台,也不能上讲台”。
        经历了数十年的理论探索和教学实践,高师音乐师范教育的办学宗旨、培养目标、课程设置及招生考试与录取方法已渐趋合理,通过扩展音乐教育学、心理学、教学法与教学实践,教师教育即师范专业学生的从教技能得到了明显的提高。
         但现在看来,试图纠正所谓过分专业化即追求表演技能的努力也许是一种误区、是一种想当然的看法。对于音乐师范专业的学生,必须重视其从师技能的培养,这是没有疑义的。但音乐表演技能的学习无论从内在动机、需要,还是外在评价与对待上,都是无需削弱的。
        音乐受众是终端的“消费者”,他们中的绝大多数人并不掌握也无意了解高深的音乐理论,他们只是通过音乐表演者创造的音响和舞台表演来评价他们的高下。
        演唱演奏是个门面活。无论表演专业还是师范专业的学生,其个人演唱演奏水平始终是他人评价与认可度的首要指标。中小学音乐教师除了会教学,拿得出手的演唱演奏也绝对是一个亮点。
        师范院校的音乐学院,在校内校外都承担着大量的演出活动,演唱演奏水平也是衡量这些活动效果的首要指标。
        声乐器乐表演技能技巧的掌握是一个长期而艰难的过程。俗话说“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只有经过大量枯燥乏味的重复练习,才能实现技能的熟练化与自动化。这种甘苦不在其中是无法体验的。
        由于各种复杂的原因,近十几年来,大学学习风气的劣化已经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师范院校音乐专业学生练声练琴时间已经少到可怜的程度,使得演唱演奏水平明显下降,个别毕业生的演唱演奏水平甚至比入学考试时还差。
        舞台是残酷的!它是一锤子买卖。一失足成千古恨,完全不容分说,不管你在此前曾经下过多少功夫。如果平时练习不刻苦,技巧不熟练,舞台表演的效果更是无从谈起。
        如果说当年对高师音乐教育重表演技能、轻教学技能现象的批评和纠正是有根据的话,如今却已经时过境迁。目前音乐教育专业的课程设置应当是较为完善了,但演唱演奏技能水平却成了毕业生的一块短板。
        针对音乐表演性的特点和当前学风不佳的现状,我们应该审时度势,重提重视音乐表演技能教学与训练的问题,并且通过有效的措施和方法,大幅度提高学生的演唱演奏水平。音乐表演专业自不待言,师范专业学生也概莫能外。
        俗话说“是骡子是马拉出来溜溜”。舞台表演是声乐、器乐教学成果的展示,它就像工厂的质检关口,检验的标准越严格,对上游工序的制约越大。舞台表演使老师和学生都能看到自己教与学的成绩和不足,因而可以通过反馈、改进不断提升教学的水平和效果。
        音乐学科的建设千头万绪,教学科研相得益彰。但千里之行,始于足下,我们不妨先从音乐表演这个关键点抓起。
        一是以表演为龙头,采取有力措施,带动教学科研的全面发展;二是重视学生表演方面的学习,全面提升学生演唱演奏水平;三是增加舞台实践的分量,提供充分的表演机会,把教学从琴房扩展到舞台;四是下大力气端正学习风气,大幅度提高学生的练琴练声时间;五是制定奖惩办法,定期业务考核,引导教师重视自身专业能力的提高;六是加强音乐教学与表演理论研究,促进教师教学能力与音乐表演水平的可持续发展;七是承认音乐学科的特殊性,提请学校和有关部门在音乐教师评价与职称晋升方面,使演唱演奏方面的绩效与理论成果同样得到认可。
       
 

一、“专业性”与“师范性”的对立、统一关系

 

        在高师音乐教育理论研究领域一直存在着“师范性”与“专业性”孰轻孰重的争论,至今仍然是莫衷一是,众说纷纭。但是从实践角度看,对加强音乐专业学生舞台表演能力的重要性存在着一些错误的认知和理解,则是很普遍的现象。在高师音乐教育中,一味地强调课堂教学、琴房教学,忽略了演奏、演唱等音乐表演能力在学生今后职业生涯中所应发挥的重要作用。认为我们培养的学生肯定到不了一流的演出团体,重视音乐表演能力的提高是专业音乐院校的任务,高师院校培养的学生今后是要做老师的,不可能从事舞台表演工作。进而在教育思想和音乐专业课程设置上将教学与舞台艺术实践对立起来,最终导致多数学生大学本科四年几乎没有公开上台表演的机会。由于缺乏表演实践的历练,缺少组织音乐活动的实践经验。致使我们在听取用人单位反馈意见时才发现,不少用人单位反映有些毕业生根本就上不了舞台,音乐活动组织能力差,导致学校的很多音乐文化活动无法正常开展。
         随着我国《学校美育改革发展备忘录》的签署、实施,提高高师音乐专业的教学水平,加强教学能力与表演实践能力的综合培养,成为了解决高师音乐教育发展瓶颈的一个刻不容缓的问题。因为在文化艺术事业蓬勃发展的今天,如果我们培养的学生,只能勉强应付几节音乐课那是远远不能满足音乐教育发展需要的。一个合格的音乐教育工作者既要有组织音乐活动、辅导歌唱、辅导器乐演奏的能力,还要有亲自参与各种文艺活动,如演唱、演奏、伴奏、指挥的能力。
        我们应该把目光看得更长远一些,今天的毕业生再过十年、二十年他们将是学校音乐教育的中坚力量,更是促进当地音乐事业发展的中流砥柱。如果高师音乐教育不能尽快扭转错误的教育思想,加强学生音乐表演实践能力的锻炼,将会严重阻碍学生今后音乐职业生涯的发展,一个音乐教师都不能很好地参与、组织实施学校的日常文艺活动,那么《学校美育改革发展备忘录》的宏大愿景将如何实现?
        所以,在高师音乐教育思想与办学实践中,首先应纠正忽视音乐表演实践能力培养的错误认识,明确音乐表演实践在高师音乐教育中应发挥的意义与作用。辩证地看待高师音乐教育中“师范性”与“专业性”两者之间的对立、统一关系。“师范性”离不了“专业性”。加强专业实践能力能更有效地发挥高师音乐教育的“师范”功能。
       
 

二、表演实践与教学、科研的对立统一关系

 

        马克思主义唯物认识论认为:一切认识都来源于实践,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些形而上的哲学理论很好地揭示了音乐教学、科研与音乐表演实践之间的关系。
        音乐表演实践是音乐专业师生展示教学成果的重要平台,是检验教学质量的重要指标,对提高教师教学水平与学生音乐表现能力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音乐人才培养的最重要、最基础的形式是课堂教学,但最好的音乐技能提高方式、最终的培养质量检验方式却是舞台实践。课堂教学是音乐人才培养的基础环节,表演实践是音乐课堂教学的进一步延伸和发展,更是提高学生总体音乐素质的重要途径。
        音乐是一门表演艺术,其表演特性就要求音乐专业的培养方式不能仅仅局限于课堂,而应把课堂教学与舞台表演实践有机结合,才能达到预期效果。
        课堂教学能够让学生系统地掌握演唱、演奏技能以及一些初级的表演技巧、本专业的经典曲目。凡是成功的课堂教学,最终都会在舞台上得到充分的体现。表演实践是课堂教学的检验,是课堂教学成果的展示平台。只有通过舞台实践的经验积累,学生们才能在平常的学习与练习中,积极主动地注意到很多细节,认识到自己的不足,从而更好地进行训练。
        重视音乐表演能力培养的目的和意义有两点:一是提高学生综合运用各学科知识与技能的实践能力,为日后进入工作岗位、胜任学校日常音乐文化活动、参与并推动当地音乐文化事业发展打下基础。二是音乐表演实践是检验教师教学活动、学生学习效果的试金石。通过音乐表演实践活动能够发现学生实践能力的不足之处,更是检验高师音乐教育培养方式定位是否准确,课程设置、教学活动实施是否有效的重要指标。音乐表演实践反馈的信息,避免了闭门造车脱离实际的教学现象。同时,实践中的经验总结升华为理论知识又可以促进音乐学领域科研活动的有效开展。通过表演实践让学生们重新认识、理解课堂教学中教师所教授的理论与技巧,教师也要通过学生的表演实践来检验自己的课堂教学质量和效果,及时搜集反馈信息,不断改进教学方式。
        高师音乐院校的表演艺术实践,应具有师范性的特点,形式多样,因地制宜。条件好的学校可以组建交响乐团、民族管弦乐团等大型音乐表演实践团体。条件薄弱的学校可以组建电声乐队、民乐队、合唱队、舞蹈队等小型音乐表演实践团体,每星期由教师指导学生组织排练,定期举办音乐会,每学期应使每位学生不得少于五至七次上台的机会。还可以组织各类器乐、声乐、创作比赛,激发学生实践的热情。
        总体来讲,高师音乐院校的表演实践活动应该是非常丰富的,每所学校都应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制订出一套行之有效的表演实践活动方案、细则,持之以恒地坚持下去。这必将使高师音乐专业的整体教学质量得到大幅度提升。
        高师音乐院校的音乐表演实践不同于专业音乐院校的音乐表演实践,应该以尊重学生主体地位、培养学生的音乐表演能力和音乐活动组织能力为核心。给学生提供表现音乐、创造音乐、组织音乐文化活动的机会,促使学生主动参与到音乐实践活动中,并在活动中运用所学的知识和技能,获得音乐审美的体验和享受成功的欢愉,为学生今后进入工作岗位、走入社会奠定良好的基础。
        在高师音乐院校强化音乐表演实践能力的培养,一方面可以弥补高师音乐院校音乐表演专业课程结构的不足;另一方面可以满足师范专业学生对舞台表演机会的需求,提高师范生的艺术实践能力,在复合型人才培养和提高学生就业率方面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