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学习《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的通知
各单位、全体师生:
2017年8月25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公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宣布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各单位要对照检查本单位是否存在违规情况,及时整改,9月份信息化办公室将组织检查。广大师生要自觉遵守,创建良好的网络生态环境。
《规定》禁止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非法牟利,明确要求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同时,规定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要建立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加强对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的管理监督和失信惩戒。
对网站而言,《规定》做出了八个方面的要求:包括落实实名制。《规定》明确网站要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建立用户信息保护制度;建立先审后发制;加强弹幕管理;建立信息安全管理制度;技术保障措施;加强队伍建设;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数据支持。
信息化办公室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