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公告

校内公告

关于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港澳台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19年度第二批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张璞发布时间:2019-10-22浏览次数:439

各有关单位:

 近日,科技部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港澳台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19年度第二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19332号),启动项目征集工作。请各单位认真研读科技部《通知》,积极组织申报。

 一、申报流程

 1.填写预申报书。项目申报单位根据指南相关申报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填写并提交3000字左右的项目预申报书,详细说明申报项目的目标和指标,简要说明创新思路、技术路线和研究基础并附指南要求的有关附件。项目申报单位应与所有参与单位签署联合申报协议,并明确协议签署时间。预申报书格式及附件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相关专栏下载。

 2.组织评审。中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在受理项目预申报后,组织形式审查,并开展首轮评审工作。通过首轮评审的申报单位在接到中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关于进入答辩评审的通知后,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填写并提交项目正式申报书。中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对进入正式评审的项目申报书进行形式审查,并组织答辩评审。申报项目的负责人通过网络视频进行报告答辩。

 二、有关事项

 1.申报时间。请各申报单位于201911201600前完成网上申报,预申报书须通过系统直接生成打印后(纸质件一式四份)报送至科学研究院310室。按照通知要求,省科技厅将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把关后统一向中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致函推荐。

 2.注意事项。各申报单位在正式提交项目申报书前可利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相关科研人员承担改革前计划和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情况,避免重复申报。


 联 系 人:张国鼎  0931-7971144

 

 附件: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港澳台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19年度第二批项目申报指南.pdf



                                科学研究院

                              2019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