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教育部对全国教育纪检监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奖励,我校纪委副书记王新民同志荣获“全国教育纪检监察先进个人”称号。
据悉,为了表彰先进、宏扬正气、振奋精神、鼓舞斗志,深入推进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建设,教育部于1月21日下发《关于表彰全国教育纪检监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并在北京召开表彰大会。北京大学纪委、监察室等81个单位荣获“全国教育纪检监察先进集体”称号,我校纪委副书记王新民同志等98人荣获“全国教育纪检监察先进个人”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