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为了进一步加强校园交通管理,营造安全、舒适的教学、生活环境,武保处决定对出入及停放校园的车辆重新办理“车辆出入证”。请拥有车辆(含摩托车、汽车等机动车辆)的单位及教职员工尽快到武保处治安一科办理相关手续。
一、各单位(部门)公务车辆,按车辆类型、车牌号码、驾驶员登记造册,开具单位介绍信后统一办理。
二、教职工私人车辆,凭工作证(或单位介绍信)、驾驶证、行驶证(三证齐全并一致)办理。
三、家属(教职工直系亲属)等其他车辆,凭身份证(户口簿)、行驶证及教职工单位介绍信办理。
四、严禁各单位及教职工在出入证办理过程中弄虚作假,违者将严肃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