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的通知
[发布单位: 来源:科学研究院 发布时间:2021-01-16]
各有关单位:
1月15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发布《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统称《指南》),现将《指南》予以转发。请根据《指南》和我校《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要求以及有关基金申报工作安排,做好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组织申报和论证工作。
一、项目指南
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882/)
二、有关要求
1.请各单位、各科研人员及时关注和学习2021年科学基金资助政策、改革举措、申请须知、限项申请规定、各类项目申请要求和注意事项等方面的内容和要求。
2.请各单位组织科研人员学习项目《指南》和有关基金改革举措,做好专家论证工作,提高项目申请质量。
3.2021年度项目申请我校集中受理时间为自2021年1月15日开始,3月14日上午12:00截止。请项目负责人务必于我校集中受理期结束前完成申请书撰写提交工作。具体详见申报通知。
科学研究院
2021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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