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科技成果登记的通知

[发布单位:     来源:科学研究院    发布时间:2022-06-28]

各有关单位:

根据《甘肃省科技厅关于科技成果登记实行线上办理的通知》要求,自202211日起,科技成果登记通过甘肃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https://xm.gskeju.cn/)实行线上办理。

一、办理流程

1、各成果负责人使用科学研究院分配的账号进行登录,登录后切换到“成果登记人”身份,按照系统提示进行填报。

2、进入成果登记填报系统后,填报人据实填写项目内容,如所申请登记的成果为省科技厅计划项目时,只需输入课题号,部分信息将会自动读取,个人无需填写且无法修改;如所申请登记的成果为其他类项目时,根据成果具体情况填写。

3、填报人须选择推荐单位,如申请登记的成果为各类科技计划项目时,按照给予立项的部门选择推荐单位;如申请登记的成果为其他类项目时,按照属地化原则选择推荐单位。

4、所有内容填写完毕后,填报人需进行校验检查,填写无误、校验通过的即可提交。

5、科研院对填报人申请登记的内容审核无误后,推荐至省科技厅。省科技厅将按照规定对申请登记的成果进行审核,确认登记后系统将自动向成果负责人发送登记成功的短信。

6、填报人登录系统打印科技成果登记证书。

二、有关事项

1国家科技成果登记系统暂停使用,不再打印成果登记表和装订登记材料。科技成果登记证书将作为以后完成科技成果登记的有效证明

2、如无特殊情况,成果登记申报人无需到现场办理,不再受理纸质件材料。

3、申请登记的科技成果,务必在通过验收、结题、取得评价证明后6个月内办理登记手续,逾期将无法办理,特别是拟申报甘肃省科学技术奖等的成果,请及时登记。

4、系统使用有关说明详见:https://xm.gskeju.cn/egrantres_app/help/index/manual.html

 

联系人:寇咪、王国强(行政2号楼311室)

联系电话:0931-7975670



                                   科学研究院

                                  2022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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