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据教育部《关于表彰全国优秀教师和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的决定》(教人[2014]3号)通知,我校马克思主义学院何继龄教授荣获2014年度“全国优秀教师”荣誉称号。
何继龄教授长期坚持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一线,在思想政治教育研究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方面业绩突出。2005年、2008年、2011年分别获学校教学质量优秀教师奖;2004年、2007年荣获“甘肃省高等学校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荣誉称号。他讲授的《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被评为省级精品课程。
何继龄教授长年受聘甘肃省委理论宣讲团成员,长期参与我省党的重要会议精神理论宣讲活动。2008年被甘肃省委宣传部授予“甘肃省党的理论创新成果宣传工作先进个人”, 2013年被评为“甘肃省舆情信息工作优秀信息员”。
8月29日,教育部为庆祝新中国成立65周年和第30个教师节,表彰了一批全国优秀教师和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全国共有1798名教师获此荣誉。
(编辑:王佳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