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单位:
为更好地统筹学校2017年各类学术、管理活动,以增强工作的计划性、前瞻性,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现将报送2017年学术年历事项(活动)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学术年历事项(活动)范围
1、与教职工和学生相关的重大活动。例如开学、假期、军训、运动会、本科生、研究生毕业及学位授予典礼、学术委员会和学科建设委员会重要会议(活动)、职称评审、团学重大活动等。
2、需要校领导出席的重要会议活动。
3、学校和学院层面已形成的品牌活动,例如中和论道、重返经典电视大讲堂、新年音乐会、学生、教师重大比赛、汇报演出、成果展览等。
4、重要事项(活动)不能确定具体时间或各单位、各学院的日常常规工作原则上无需上报。
二、上报学术年历事项(活动)注意事项
1、上报活动应包含事项(活动)的具体名称、时间(具体到起止日期)负责人等信息,填写表格及具体要求见附件1。
2、请各单位于12月10日下午6点前将纸质材料经单位负责人审签盖章后,报送至教务处办公室(教学9号楼1313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369663224@qq.com邮箱。填表过程中如有疑问,请与教务处办公室联系。联系人:鲁文平 电话:7971691。
附件:1、2017年学术年历事项(活动)统计
2、2017年度校历
学校办公室
2016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