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校用水价格调整的通知

[发布单位:     来源:后勤服务集团    发布时间:2017-03-21]

各单位、各用户:

根据《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兰州市城镇居民用水实行阶梯价格制度的通知》(兰政办发[2015]288号)、《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简化城市供水价格分类的通知》(兰政办发[2015]289号)和《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兰州市城区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的通知》(兰政办发[2016]311号)文件精神,后勤服务集团报送学校后,同意对我校居民用水价格进行调整,其中:居民用水价格调整为3.02元/m3,非居民用水价格调整为4.19元/m3。费用收计自2017年1月实际抄表量算起。

我校用水价格调整的解释工作,由水暖服务中心收费室负责。联系电话:0931-7971251,联系人:袁老师。

后勤服务集团
     2017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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