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项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开展省教育厅科研项目2020年度结题验收工作,请各项目负责人按通知要求做好结题验收工作,现将结项工作通知如下:
一、结项范围
本次项目结项的范围是:省教育厅批准立项应于2020年结项的各类科研项目,包括能力提升项目(一般项目)、战略研究项目、科技成果培育转化项目、科技协同创新团队项目、省级引导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详见附件2)。
二、结项方式
(一)一般项目
本科院校负责组织本校一般项目的结项工作。由项目负责人提出申请,学校审核并组织评审结项。
(二)其他项目
战略研究项目、科技成果培育转化项目、科技协同创新团队项目、省级引导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由省教育厅组织结项。项目负责人按时提交结项申请材料,经学校审核把关后统一报省教育厅,其中经费在 50 万元以上的项目须提交第三方财务审计报告。
三、结项要求
1.符合《甘肃省高等学校科研项目结项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申请免予结项验收的条件”的一般项目,申请书封面“评审方式”勾选“免予评审”,其他一律勾选“会议评审”。
2.如研究计划有变更,应同时提交经教育厅批准的《甘肃省高等学校科研项目变更申请表》一式两份及电子版。(已延期项目须在结项材料最后一页装订《甘肃省高等学校科研项目变更申请表》)。
没有教育厅批准的变更项目成员的《甘肃省高等学校科研项目变更申请表》的项目,项目参与人和顺序必须和申报书保持一致。
3.材料报送:战略研究项目、科技成果培育转化项目、科技协同创新团队项目、省级引导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结项材料于9月29日前提交,同时请提供立项申请书和任务书,并提供电子版;一般项目结项材料于9月20日前提交。
纸质结项材料(一式三份)报送至科研院(行政2号楼312、310室),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 系 人:张云婕 7971671 17331751@qq.com
张国鼎 7971144 zhanggd@nwnu.edu.cn
附件:1.关于做好2020年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项工作的通知.pdf
科学研究院
2020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