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上午,应西北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邀请,上海师范大学何云峰教授在线为我校师生作了题为“劳动精神的主体性诠释”的学术报告,报告会由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马俊峰教授主持。
报告会上,何云峰教授从社会整体精神、个人奋斗精神和伦理人格精神三个角度论述了何谓“劳动精神”。根据劳动精神的内涵,引出“劳动精神的承载主体”是全部劳动者、专业人士和典范人物,并谈及与之对应的精神。在谈到“劳动精神的弘扬主体”时,何云峰教授系统地阐述了培育劳动精神的四大任务,并论证普通的劳动精神、专业精神、工匠精神、创新精神、劳模精神的形成过程。在解释“劳动精神的教育主体”时,指出了劳动教育的实施主体是家庭、学校和社会三方,而不是其中任何一方。最后,何云峰教授就“培育劳动精神”问题,提出劳动教育的总目标是培养律商,总策略是调动学生强大的自我驱动力、激发学生的主体自觉性。
报告会后,何云峰教授就在线师生提出的相关问题进行互动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