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为了表彰先进、发挥典型示范作用,进一步做好全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省教育厅、财政厅开展了全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经各单位申请推荐,省级评估考核小组评审,我校被评为全省学生资助工作先进单位,刘美萍、李振江、师安隆等三位同志被评为先进个人。
长期以来,在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和社会力量的大力支持下,学校坚持“以学生为本”的工作理念,积极贯彻落实国家资助政策,整合校内资源,广泛开拓助学渠道,逐年增加经费投入,紧密结合我校学生实际情况,建立了以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勤工助学和学费减免为主的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成立了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中心,开辟了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建立了5个校内勤工助学基地;在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和全面成长成才等方面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力求“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为办好人民满意的大学做出了自己的贡献。
(编辑:杨付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