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学[2006]14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文件精神,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研究生选拔质量,培养拔尖创新人才的重要保证。2015年学校接收部分推免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为了切实做好推免生接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安排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