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委宣传部、网信办(外宣办),省直各部门,中央驻甘有关单位,有关企业和重点新闻网站:
为推动全省网络宣传内容建设,进一步提升全省网上宣传效果,巩固和扩大甘肃对外良好形象,为与全国一道建成全面小康社会、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营造良好舆论环境,按照中央网信办通知要求,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绚丽甘肃”网络宣传片征集评选推广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通过征集、评选和推广活动,集中创作、储备、展示、推广、使用一批融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于一体的网上宣传片,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进一步提高甘肃知名度和美誉度。同时,通过广泛动员和组织各地各单位,以及社会力量参与创作,强化网上宣传精品意识,激发全省网上宣传片策划制作的积极性,发现、培育和团结一批实力强、有影响的网上视频制作力量和团队,促进网上内容生产可持续发展。
二、举办、协办单位
本次活动由中共甘肃省委宣传部、中共甘肃省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举办。各市州委宣传部、网信办(外宣办),甘肃日报社、甘肃广播电影电视总台(集团)、新华网甘肃频道、中国甘肃网、每日甘肃网、丝路明珠网等协办。
三、活动时间
征集时间: 2015年8月底——2016年2月28日。
评选时间: 2016年3月。
展示推广时间:从2016年4月开始集中展示推广。个别重点创作的作品,根据需要适时展播。
四、作品要求
1、以新创作网上宣传片为主,也可以是以前宣传片的重新修改、加工和提高。
2、宣传片内容紧紧围绕“绚丽甘肃”的主题,以网民的视角,形象生动地反映全省各地各行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奋力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举措、显著成效、精神风貌、先进典型,重点围绕甘肃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兰州新区建设、华夏文明传承创新区建设、国家生态安全屏障综合试验区建设、丝绸之路(敦煌)国际文化博览会、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等内容进行创作,展现我省独特的自然风貌、陇特色产品、历史文化和民俗风情,讲好中国故事,展现甘肃影像,导向正确、主题鲜明,见人见事见感情见精神,吸引力、感染力强。
3、宣传片要求构思新颖,表现生动,画面精美,可以是一个地方、行业的综合性反映,也可以是某一主题和方面的专题呈现;可以是单篇,也可以是系列短片。
4、宣传片形式多样、不拘一格,适合网站、两微一端等新媒体,以及电视台、户外电子屏等多种载体刊播,可以是微视频、动漫、H5等不同形式,时间不超过5分钟。
5、宣传片要求注明创作单位和创作者,标题字数不超过15个字。报送单位或个人对宣传片拥有完整版权。如有侵犯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情况发生,主办方有权取消其评选及展播资格,涉及法律责任的由报送者承担。
五、投稿方式
1、各地、各单位创作的稿件,可制作成光盘连同报送的函件(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一起,直接报至省委网信办网络新闻宣传处。
地址:兰州市南昌路1648号,甘肃省委中楼529房间。
联系人:李玥桥, 联系电话:0931-8928737、18198013119
2、各地、各单位和个人创作的稿件,也可以登录新华网甘肃频道、中国甘肃网、每日甘肃网、丝路明珠网分别开设的活动专区投稿。
六、评选奖励
作品征集结束后,邀请省内外专家和有关部门工作人员组成评奖委员会,对作品进行严格评审,坚持宁缺勿滥、保证质量的原则,评选出50部左右优秀网上宣传片,经公示后予以表彰奖励。其中:
一等奖5-10部,每部奖金1万元;
二等奖10—20部,每部奖金5000元;
三等奖20—30部,每部奖金3000元。
七、获奖作品的宣传推广
获奖作品将被纳入全省对外宣传和网络宣传资料库;统筹安排在省内外各网站、两微一端等新媒体,以及电视台等开设的专栏、专题中进行集中刊播,并在广场、车站、机场、楼宇等公共场所大屏幕、移动电视等多平台刊播;推荐各地各单位在组织相关节庆活动时,有选择地进行播放;根据需要,进行结集出版和发送;向中央网信办报送,请求支持在全国网络媒体上进行重点推广;通过合作交流的方式,向兄弟省区网信部门和网络媒体进行推介。
八、工作要求
1、请各市州委宣传部、网信办(外宣办)协调安排当地网站、两微一端等新媒体,以及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广泛宣传活动,动员组织各方面积极参与,开展当地征集评选活动。作品经初步评审后择优统一报送,数量不限。
2、请省直各部门、中央驻甘有关单位、企业动员组织本单位、本行业宣传片的制作和报送,保证质量,避免流于工作汇报和介绍片。
3、请甘肃日报社、省广电总台安排有关媒体做好活动宣传,及时刊登征集启事。请省广电总台组织力量有重点地创作报送高质量的宣传片。
4、请新华网甘肃频道、中国甘肃网、每日甘肃网、丝路明珠网等网站广泛宣传报道活动,制作活动专区,对外公布投稿方式,确定专人负责,分别收集投稿作品,并组织力量进行重点创作。
中共甘肃省委宣传部
中共甘肃省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