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甘肃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甘肃省教育科学规划“疫情与教育”专项课题结题鉴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省规划办将组织开展 2020年甘肃省教育科学规划疫情与教育专项课题结题鉴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鉴定范围:2020年立项的“疫情与教育”专项课题。
二、鉴定要求:
(一)凡申报鉴定的疫情专项课题,负责人须填写《2020年甘肃省教育科学规划“疫情与教育”专项课题成果鉴定申请·审批书》(附件1)。
(二)按时提交两期成果要报,并审核通过。
(三)提交课题结题总报告,及其他阶段性成果。
三、报送要求:
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11月10日,纸质材料报送至科学研究院(行政2号楼312室),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
提交材料及要求:
1.《2020年甘肃省教育科学规划“疫情与教育”专项课题成果鉴定申请·审批书》(附件1)二份。
2.“疫情与教育”专项课题结题总报告(字数不少于5000字,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同时上报电子版材料)。
3.两期成果要报(纸质版)。
4.其他阶段性成果材料。
5.《甘肃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附件2)二份。
6.《2020年甘肃省教育科学规划“疫情与教育”专项课题结题鉴定汇总表》(附件3),报送电子版。
联系人:张云婕 联系电话:7971671
电子邮箱:17331751@qq.com
附件:
1.《2020年甘肃省教育科学规划“疫情与教育”专项课题成果鉴定申请•审批书》.doc
3.《2020年甘肃省教育科学规划“疫情与教育”专项课题集中鉴定汇总表》.xls
科学研究院
2020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