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相关部门:
为加强学校重点建设项目管理,提高项目建设质量和经费使用效益,根据《西北师范大学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西师发〔2013〕 号)要求和学校2013年工作要点,学校决定开展“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建设项目”检查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验收范围
2010-2011年我校实施的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建设项目(见附件)。
二、检查验收内容
1、项目建设进度、质量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2、项目建设成效,其中应包括资源共享和效益分析方面的内容;
3、项目资金预算执行进度和具体使用情况;
4、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等。
三、检查验收机构
学校成立2010-2011年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建设项目检查验收小组,具体负责此次检查验收工作。检查验收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刘仲奎
副组长:万明钢
成 员:张克勇 王文昇 李宝麟 康 健 刘学林 郭明维 何喜刚 吕益民 杨纳名
姚仲强 曾庆平
发展规划处负责组织、协调项目检查验收的各项工作。
四、检查验收方式
此次检查验收采取项目自查、学校检查验收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项目自查
项目实施单位组织项目责任人按照项目建设目标和任务要求,对照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自查,结合项目实际建设情况撰写项目自评报告,并提供实证材料。
2、学校检查
检查验收小组听取项目负责人关于项目建设情况的专题汇报,实地查看仪器设备、图书资料等购置和使用情况,专项检查项目资金使用明细,在全面考评的基础上形成验收意见。
五、检查验收时间
1、2013年11月25日-12月4日,各项目实施单位完成项目自查工作,向学校报送自评报告。
2、2013年12月5-10日,学校审核自评报告,根据自查情况确定检查验收项目。
3、2013年12月11-25日,检查验收小组对确定项目进行检查验收,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有关要求
1、各有关学院、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密切配合,认真抓好各个项目的检查验收工作,做到以查促建、以查促改、以查促管,全面提高项目建设质量。
2、各项目责任人要根据项目建设情况认真撰写项目自评报告,真实反映项目进展情况和建设成效等,项目实施单位和责任部门要认真审核项目自评报告和实证材料。项目自评材料(一式三份)请于12月5日前报送发展规划处(行政2号楼407室)。
3、各责任部门要根据检查验收情况撰写项目检查验收报告,发展规划处根据各项目检查验收报告形成专项检查验收报告。
4、其他未尽事宜请与发展规划处联系。
联系人:安 燕 陈建海 7971509
E-mail:sbgj@nwnu.edu.cn
附件:2010-2011年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建设项目一览表
西北师范大学办公室
2013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