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退和补交新建教师公寓取暖费的通知
43-46#教师公寓各位教职工:
2014-2015年度热计量取暖费统计核算工作已经完成,根据兰州市物价局、兰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供热计量价格(试行)的通知》 (兰价发[2015]42号)规定,经与学校财务处协商,现将取暖费清退和补交事宜通知如下:
一、清退取暖费
1、时间:5月20日-5月31日
2、地点:后勤服务集团水暖服务中心收费室(校本部锅炉房一楼)
3、请需退费的教职工携带身份证到指定地点退费。
二、补交取暖费
补交的暖气费,学校将从6月份职工工资中扣缴。
三、咨询电话:7971251
附件: 1、取暖费清退住户房号
后勤服务集团
2015年5月19日